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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产业化与民间办学

2004/10/10《南方周末》 薛兆丰

  停止教育产业化,意味着中国的教育水平,只会后退,不会前进。传来的消息是:之所以要停止教育产业化,是为了遏制学校乱收费的现象;而教育,据说是应该当作公益、而不是商业来办。
  然而,古往今来,不准人赚钱的行业,就是办不好的行业。教育不可能是例外。世界上任何“质优价廉”的产品,无论汽车、电脑、相机、服装、电影、杂志、美食,都是既允许商人赚钱、又不存在政府准入限制的行业;反之,任何“质劣价高”的产品,好像国内的电信、邮政、医疗、药品、教育,都是要么有价格管制、要么有准入限制,要么兼而有之的行业。
  是的,学校乱收费现象的确普遍存在。但我们必须追问:为什么学校乱收费能得逞?最近有三百多位校长因乱收费而被革职。他们难道是商业奇才?难道是土匪强盗?他们若改行卖青菜豆腐,乱收费也能得逞吗?不能。他们之所以得逞,是因为求学的人多,而可选择的学校少,学生和家长别无选择。
 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,革除乱收费的校长,有助于减少求学的人数,或增加学位的供应。也就是说,学位的短缺,不会因为革除校长而得到缓解。既然如此,那么禁止学校明码实价收费,就无异于鼓励个别人偷偷摸摸收费——因为不管怎样,学生对学位的激烈竞争,只会从一种形式转成另一种形式,而不会因为“宣布不准乱收费”而减弱或消失。
  长期而言,把教育当作公益事业来办,结果就是教育质量下降、下降、再下降。跟花生、大豆、鸡蛋这些商品不同,教育质量是最难衡量、最容易偷工减料的。今天把学费统一压下去,明天师资就统一降下来,将来毕业生的品质更不会无端端上升。
  要提高中国的教育水平,恰恰不能停止教育产业化的进程。相反,必须把教育的产业化进行到底:教育部门不仅要还学校自主招生、自主聘教、自主授课、自主定价的权利,更重要的是,还要解除对民间办学的诸多限制,把“鼓励民间办学”作为教育的基本国策。
  必须指出,鼓励民间办学,与政府资助教育,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。政府真想资助贫穷的学生吗?真想缩小贫富学生的差距吗?当然可以,办法就是实施“教育券制度”。它的含义很简单:政府不再把教育基金直接投放给选定的学校,而是先向学生发放“教育券”;学生自由选择民间自由开办的学校,并向学校支付“教育券”;学校拿着靠实力赚取的“教育券”向政府兑现。
  这个制度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经济学家米尔顿?弗里德曼提出的。理论上无懈可击,但在美国各州零星试行,始终得不到普及,原因是阻力太大。阻力来自哪里?来自惯于与世无争的教师,来自惯于接受资助的校长,来自惯于行使拨款大权的官员。但即便如此,由于美国鼓励私人办学,私立学校在缺乏政府资助的竞争劣势下,也仍然办得有声有色。
  中国的教育问题,与其说是产业化造成的,不如说是产业化不彻底造成的。要真正地、长远地提高中国的教育水平,就必须鼓励民间办学。而这么做的阻力,也恰恰来教师团体和教育部门。他们是旧体制的既得利益者。统揽各级办学的审批权,设置办学的准入障碍,对他们有实质好处。这些实质好处很大,非三言两语所能撼动。但基本国策的设计者和社会评论者,要理解问题的症结倒并不困难。